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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法学硕士。自 2016年7月26日开始在深圳市执业,先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事行政复议,后在深圳市司法局从事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发表论文《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探析》,荣获广东省司法厅优秀奖。
成功代理熊某好购买车辆合同案件;成功代理李某强工伤赔偿案件,成功代理深圳市盐田区某某物流公司行政复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案件,获得工伤赔偿100余万元。代理黄某江获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工资、高温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10万余元。代理诊所转让合同纠纷,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成功指导某飞行员被行政处罚案件,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并免予被航空公司解雇。